第485章 天下第一闲人(1 / 2)

叶承欢一愣,马上停住脚步,低头一看,摔倒的这位正是刚才在面馆街头的黑帮卧底,廖远!

此刻,他整个人好似血葫芦一般,从头到脚至少有几十处刀伤,衣服都碎成一条条的,地上的雪很快便被鲜血染红一片。

他满头满脸都是伤口,头皮都被劈开,露出白森森的头盖骨,要不是他的衣着没变,叶承欢一准认不出来。

他慢慢伸出手,死死抱住叶承欢的大腿,嘴里含混不清的道:“快……快报警……”

叶承欢犹豫了下,一动没动,刚要开口说话,胡同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,只见一大帮握着砍刀的男人,一阵风似的冲到眼前,二话不说,对着地上的男人举刀就砍!

霎时间,血光横飞,几刀下去,那个男人便再不动弹了,刀子还是不停的往他身上招呼,比屠宰场还要来得残忍。

“都停了吧。”随着一个声音,那些刀手们这才收手,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人,身上披着黑色风衣,一头短发染成白色,精瘦的脸颊凹陷进去,仿佛刀削一般,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阴冷气,让人随便看一眼都有点不寒而栗。

那人用脚踢了踢廖远的身子,没有反应,等确认他死定了后,才把目光转到叶承欢身上,缓缓道:“你们认识?”

叶承欢苦笑,他从不怕事,怕的是麻烦,可这种事还是偏偏喜欢找上自己,地上这位死哪儿不好,为什么偏要死到自己跟前。

他摇摇头:“不认识,刚好路过。”

那人冷笑一下:“是吗,路过的人多了,他为什么偏要倒在你面前,别告诉我只是巧合。”

“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巧,就算你不想听也没办法,除了巧合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。”

“那就不用解释了,你陪他一起死吧!”那人猛然道。

叶承欢眉毛紧了紧,随即又舒展开来,他可不是吓大的,事实上,敢吓唬他的人十有**都比地上的倒霉蛋死得还惨。

他不想惹事,但也从不怕事,听到这儿,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:“你们为什么要杀他?”

“哦?你既然这么问,说明你们一定认识。好吧,我可以告诉你,命令是我们帮主下的,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有问题,天龙帮屡次被人抄了后路,走漏了消息,就是因为他。这次,这次天龙帮要收一批货,帮主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,果然,到了出货的时候,兄弟们被警察抓个正着。这件事事先只有帮主和他两个人知道,要不是他向警方走漏风声还能是谁!这么多年,这小子藏得够深,帮主和兄弟们都被他骗住了,要是不杀他,天龙帮以后也不用混了。”

“你们连警察都敢杀,就不怕警方会报复么?”

“报复?哈哈哈哈……要是怕这怕那,天龙帮也不会走到今天,这是警方逼出来的,我们这么做也是让他们看看,天龙帮不是好惹的!”

叶承欢点点头:“没想到在燕京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帮派。”

“这话说对了,要想在燕京立足,没有点儿手段是不行的,天龙帮之所以有今天,就是凭着一个字:狠!”那人拍了拍头上的雪,大喇喇的一指叶承欢:“好了,你想听的都听了,现在还用我费事么,不想和他一样就乖乖的跟我们走,要是能提供点儿有价值的东西,说不定我们老大心一软会放你条生路。”

叶承欢歪歪脑袋:“我说我和他认识了么,你是聋子还是傻瓜?”

那人听了这话勃然大怒,居然还有人敢耍他,天龙帮头马白头翁可不是纸糊的。

“你他妈找死!给我砍死他!”白头翁一挥手,身后的那帮刀手哗啦一下,挥刀冲来。

叶承欢低头吹了吹手里的烟灰,等到第一道刀光劈到眉头上时,他上身不动,陡然把右腿笔直扬了起来,一个凌厉如风的高劈腿劈到那人头顶,就好像劈到一根朽木桩子,把他直接给劈趴在地。

一侧脸,又一把钢刀贴着他鼻子尖砍下,很清楚的看到寒电般的冷锋中,裹挟着几根断发,悠扬飘落。

叶承欢一把抓住那人手腕,稍稍费了点力气,便把他整个抡了起来,在人群里抡了半圈,就砸到五个,再抡半圈,又砸到四个,眨眼间,地上就多了一片人!

这帮人自从打娘胎出来,就没见过拿人当武器抡来抡去的,一时间吓得退后。

叶承欢不紧不慢的脱掉外衣,里面只穿着件单薄的黑色圆领紧身衣,随手一挥,外衣便飘了出去,不偏不倚,刚好挂到路边的广告牌,挂得整整齐齐,好像服装店里的展示品。

“你小子干什么?”白头翁怒道。

“那件衣服很贵的,我怕不小心沾上你们的狗血。”叶承欢静静的说道。

白头翁怒喝一声:“你们都傻了,这么多人干不掉一个,给我上!”

眼看着那帮人再次涌上来,叶承欢皱了皱眉,好久没尝过血腥味了,对那种味道都有点儿淡漠,今天看架势要是不杀几个恐怕他们不会善罢。

他扬起拳头,一拳打在迎面冲来的一人胸口,咔嚓一声,也不知碎了多少器官组织,那人的刀飘在空中,身子一动不动,鲜血从鼻子、眼睛、嘴里一并喷出,然后才缓缓倒下。

在那人倒下同时,叶承欢抓起他的手臂,往上一扬,众多钢刀劈砍交错在一起,顿时溅出无数火星。

他在人群中一个兜转,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在每个人手背上弹了一下,啪啪之声不绝于耳,各种闪亮的钢刀顿时脱手而飞。

传奇的速度!传奇的指法!

好几个在还未完全领略之前,便已没了知觉。

叶承欢一拳打飞一个,一脚踢飞三个,一个肘击把一个倒霉蛋生生撞出视线,贴着雪地,从马路这边一直滑到对面,撞上墙后飙出一口鲜血,歪着脑袋再也不动弹了。

军人教科书式的实战打法,加上神州古武的驳杂素养,叶承欢根本不用开挂,便把那帮人打得七荤八素。

尽管叶承欢已经做到极端仁慈了,但雪地里有的人在翻滚,有的人在呻吟,有的人干脆毫无动静,生死不明。

打架这种事,过去对他来说,就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。

不要说打架,杀人都是如此。

自从回到神州,经历种种,来到维多利亚找到家一般的感觉之后,他骨子里的那种杀伐之气已然消弭很多,作为黑暗风暴的首领,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都越发不够格了。

事实上,之所以回到神州,原因十分复杂,至少其中有一点就是他厌倦了那种杀伐生活,血腥味已经闻得要呕吐,他只想给自己找个有氧气的空间。

等叶承欢一转身,直眉瞪眼的出现在白头翁面前时,嘴角的那一道邪魅弧度,竟是如此的涂炭生灵!

大雪纷飞,漫长的街道上只剩下叶承欢和白头翁还站着,其余的人则倒在各自的血浆里,分不清天下上的是雪,还是血!

“其实你早想除掉廖远了,因为他是帮派的二号人物,只要他活着,你就永远被他压一头,对吧?”叶承欢问道。

“你到底是谁?”白头翁出道七年,几百人的帮派火拼不下十几次,最有名的一次是在三年前,靠一把开山刀愣是将一条街的小混混砍个落花流水,从此声名鹊起,被人称为天龙帮的头牌打仔,别人是靠手段、靠伎俩,他则完全靠拼命才得到今天的位子。

干黑道这行,任何一个帮派都是如此,帮派里的二号人物几乎能和老大并驾齐驱,因为干黑道就等于在刀尖上跳舞,老大表面风光,实际上却更容易挂掉,脑袋系在裤腰带上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摘走。

仇杀、暗杀、内讧、反水这些元素实际上远比电影要复杂得多。

老大一死,那么二号人物马上成为下一任首脑,所以好多聪明的帮派,都会尽量让老大和老二减少接触,避免被人一锅端的风险。

白头翁在天龙帮是个人人畏惧的狠角色,就连帮主天龙都敬他三分,他在帮派内外的名声远远超过廖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