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掉眼中钉之后,沈东泽回房睡了一觉,再回来时整个房间内外已打扫得一尘不染,川泉的死对他来说和死条狗没什么区别,就算颂猜不杀他,沈东泽也不会留着这个卖主求荣的家伙,说不定什么时候反咬自己一口,对这种人,他的处事哲学一向是:利用他,然后干掉他!
至于那些死掉的保镖,一百万一人的安家费已经足够他们的家人和自己撇清关系了,他们的死赚不到沈东泽一点同情,相反的,在这个优胜劣汰的世界里,弱者已经没有存在的理由了。
空荡的房间只有他一个人,几百万一套的顶级hifi音响,带给他的是身临其境的逼真质感。
每当杀人之后,他总要欣赏下音乐,那种感觉就好像毒品一样欲罢不能。
在刚刚堆满死尸的房间听音乐,是沈东泽的独创。
夜幕已经降临,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,都市的繁华尽收眼底,有种坐拥山河的豪迈。
此时,一辆黑色商务汽车宛如幽灵般,悄无声息的停在沈家公馆门口,车门打开,一个男人扶着一个年轻女人款款下来。
那个女人一头麦穗样式的卷发盘在脑后,穿着身绿地碎花的中式旗袍,肩上挂着紫貂皮的小披肩,透明唇彩,微微晕散的眼线,白里透红的粉底,雍容华贵中含着一股脂粉气,丰乳肥臀,顾盼间眉黛生春。
媚的让人心痒痒!
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,面如锅底灰,好像蒙着张铁皮,空洞洞的,没有半点感**彩,即使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中山装,还是掩盖不了一身戾气,典型是半夜里撞到会吓哭小孩子的那种角色。
男人来到门口,一声不响的摸出张名片递给保镖,保镖只看到“风云会”三个字就变了颜色,看到后面的字更是大吃一惊。
男人勾了勾手指,保镖立马恭恭敬敬的把名片递还,他知道这张名片只是给他看看,并不是给他的,因为他不配。
保镖在做了通报,得到主人许可后,才打开大门,礼貌的请他们进去,男人和女人见手拿检测仪的保镖过来,都很懂规矩的张开双臂,直到确认身上没有武器后,才步入公馆。
为了表示对两位来客的尊重,沈东泽已经换好一身笔挺的西装,在会客室里站立等候。
见那个女人款款而入,他马上小跑两步过去,亲热的握住女人的柔荑,在手背上亲吻一下,满脸堆笑的道:“芳华小姐,贵足不踏贱地,哪阵香风把您吹来了。”
女人微微一笑:“全神州的人都知道,来龙都别人可以不拜会,但绝不能不拜会沈家,所以今天我就来唐突一下,沈先生可别见怪哦。”
沈东泽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:“您太抬举了,谁不知道风云会的徐芳华小姐,司马先生是风云会的当家人,芳华小姐却是司马先生的当家人,呵呵……”
两人客套几句,沈东泽的目光移到她身后那个铁块一样的家伙,“这位是……”
“哦,这是我们风云会金堂堂主,丧尸。”
沈东泽和他握手,拍拍他肩膀:“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,早知道金堂堂主是风云会仅次于司马先生的人物,一直仰慕的很,只是无缘相见,今天一见三生有幸啊,哈哈。”
丧尸只是呲呲牙,哭丧的表情永远好像死了老爸似的。
“你先出去吧,我和沈先生有话说。”徐芳华命令一声,丧尸机械的出去了。
徐芳华坐下,把裙摆撩起很高,两条腿搭到一起,旗袍开衩一直延伸到大腿根,隐隐可见丰满细软的臀肉。
沈东泽狠狠往那块戳了两眼后,笑眯眯的道:“芳华小姐这次来一定是有什么事吧。”
徐芳华故意理了理秀发,突出下高耸的胸部,水灵灵的眸子在沈东泽身上一通打量,媚眼如丝的道:“沈先生果然英俊潇洒、一表人才。”
沈东泽可不是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,以他的身份地位,泡过的女人没有一船也有一车,听了这话,往前探探身子,“哪里?还是芳华小姐绝代芳华,我早就仰慕的很了,要是倒退几年,您没和司马先生认识,我一定会为你发疯的。”
徐芳华美目流转:“谁说你现在就不能发疯了?”
沈东泽打个哈哈,心里被她撩拨的火苗子乱窜:“我也想发回疯,可是我怕司马会长会杀了我。”
徐芳华两臂一拱,半裸的立马挤成蜜桃状,伸出近似透明的兰指在他眉梢点了下,娇憨的道:“你们男人上到八十下到十八没一个好东西,全都是色鬼,你也不例外。只不过我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沈家大公子居然连偷腥都不敢。”
“谁说我不敢,我色胆包天。”沈东泽起身,来到她身后,弯腰把嘴凑到她脸侧,梦呓似的轻声道。
徐芳华娇靥绯红,好似人面桃花,抿了抿嘴,娇笑一声:“你不是怕他杀了你么?”
“为你这么美的女人,就算死十回也值得。”
徐芳华嘤咛一声,靠上他的胸膛。
“芳华小姐,你找我不是光要以身相许的吧,大家都是明白人,我自认为我沈东泽还没那么大魅力。”沈东泽深湛的道。
徐芳华淡然道:“算你聪明。我来是想和你谈笔交易。”
“哦?黑道帮派居然也会和人谈交易?”
徐芳华略显忧郁的道:“可惜我徐芳华花容月貌、青春大好,跟了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,换上你会甘心吗?”
“当然不甘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