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此之外就是我的叁千港币了。其实若是和旁人一道共进晚餐,手攥叁千港币,我一定是底气十足的,我会拍着对方的肩姿态傲然地说:走,姐买单。可是老麦告诉我,黎家瑜身家不菲,祖上世代经商,本人原在纽约念设计,入行本是玩票性质,却阴差阳错误打误撞成了一代歌神。由此可见成为歌神原本不一定要发奋唱歌,正如经济学家原本不一定是搞经济的。
总之,面对黎家瑜这样的富豪,兜里只有叁千港币,若是请晚饭的话,着实算是囊中羞涩了。
当然,黎家瑜作为一名富豪,在面对我这样的贫困人士时,也是可能善心发作良心不忍的。她可能会豪爽地递给服务生一张金卡,让夜色更加迷人。可是我又想到,黎家瑜作为一代歌神,想必俗务缠身,她可能会在品尝完前菜后,接到一个电话,然后皱着她价值不菲的脸,对我说:抱歉语晴,conny有急事找。
慌乱中黎家瑜可能会没空掏出她的金卡,结局依旧是我当掉了老麦的陀飞轮。
所以我不得不暂时将老麦苦口婆心的威胁放到一边,在黎家瑜的陪同下,跑到堆满甜品的长桌边,海吃胡喝扫荡了一番。
我声情并茂的吃相似乎感染了黎家瑜,她捻起一块马卡龙,道:“有那么好吃吗?”
我抬头道:“我胃口比较好。”
黎家瑜似笑非笑,勾起一边唇角,俯身在我耳边轻轻道:“你的胃口,的确非常好。”
她总是知道如何演绎最惑人微笑。不露齿,不出声,弧度刚刚好,教人神魂颠倒的笑容,妖精一样。
我觉得脸上有些发烫,一瞬间,脸颊却猝不及防地感受到一片凉意。
——黎家瑜的左手,夹杂马卡龙腻人的甜香余味,竟贴在我的右边脸庞。
她凑近问道:“咦?脸红了?”
我狼狈地侧过脸,逃离她凉凉的掌心,支吾道:“才没有。”
嘴里晕开提拉米苏的奶香,我却觉得不是滋味。
黎家瑜轻笑一声,牵起我的右手,道:“走吧,到山顶看日落。”
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发现,黎家瑜生了薄茧的指尖碰到我的掌背——她竟然带着我十指紧扣。
我觉得有些别扭,右手微微挣扎一番,不想却教她扣得更用力。
“别想歪了,语晴。我们是纯洁的friendship。”
黎家瑜笑着摇摇头,似是无奈道。
我再也找不出借口挣扎,只得和她十指紧扣,大摇大摆朝山顶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