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呵呵呵,你放心。我其实就是去东吴接一家子人过来。”
“啊,哈哈哈哈~~~我明白了,那一家子人可不少啊。而且,恐怕接了一家子还有一家子吧?”
“嗯,或许吧。这样做,东吴的那位孙策再世也开心,我们也增强了实力,何乐而不为呢?”
“兄长深谋远虑,小弟拜服。”
“其他话不要说了。我提前给你交个底。明年大司马府准备出台两项新政。其一是占田令。其二是考成法。”
所谓占田令,是历史本位面上,司马炎统一华夏后出台的政策。三国时代,由于常年的战争,导致地广人稀。整个华夏大地有大量的荒地。而占田令的主要特点就是:限定老百姓缴纳赋税的上限,从而促使老百姓开荒种田。
比如说,在历史本位面上的占田令这样规定:一个成年男子,不管你名下有多少田地。都只按五十亩田征税。五十亩,田税定额为四石。相当于每亩缴纳八升。按照当时每亩田地一般产出不超过六石来计算,差不多相当于汉代的三十税一。
那么,如果你实际有六十亩田,那多出来的十亩呢?免税!
当然,司马炎可没有关彝这样心善——一个农民,即使是在北方那样的大平原上,开垦五十亩田地其实也差不多是极限了。而且如果一个家里没有健康的壮劳力,实际开垦土地不足五十亩呢?对不起,还是按照五十亩进行征税。
这其实是改变了汉代以实际收成来收税的做法(那样算起来相当麻烦),改以定额税——朝廷旱涝保收,反正有多少田就有多少税。而老百姓呢?也有一定好处——玩命的多开垦新田呗。
具体到现在的蜀汉来说。蜀汉国境内,一望无垠的平原极少(整个成都平原也就一万平方公里左右)。更多的是丘陵山地。这样的地形,一是开发起来投入劳力很多,二是这种地形虽然可以产粮,但其产出和平原上的良田比起来还是远远不如的。如果蜀汉政府还是继续以前的政策,你开了多少荒地,我都按三十税一的比例征税的话,那老百姓是没有多少开荒的积极性的。
看看蜀汉政府民册上人口和田地的比值吧。蜀汉每个人头下的田地,从来没有超过二十亩。是蜀汉的老百姓懒惰吗?不是的。是政策不好,抑制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。
所以关大司马版的占田令是这样规定的:成年男子,按二十亩规格征税。每人每年缴纳田税两石。成年女子,按十亩征税,每人每年田税一石。未成年男子征税额度等同成年女子。未成年女子不纳入田税缴纳范围。
所以,这么算下来,一个最小的二人家庭,起码要拥有三十亩以上的田地才有赚头。所以,大家还是积极起来,主动去开发那些旮旯角落里的大量荒地吧。
至于老百姓多开了无数荒地,产出的粮食国家无法征税怎么办?嗨!老百姓吃不完的,他不知道拿出来卖么?卖了钱干嘛?买复兴社生产的各种东西啊!绕了一圈。钱还不是回来了?而且,老百姓手里余粮多了,万一哪年碰到点天灾人祸,他的抗破产能力是不是要强一点呢?这样世家大族的扩张是不是又可以缓一缓了呢?
至于考成法,当然是参考了张居正大神的创造。但是关彝也做了一定的改良。
首先,国家要求地方官每年要办的事情,全部备案。到了年底进行清查,没有完成的,问原因。排除不可抗力后,视情节轻重,分别予以警告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罚款、撤职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。
关彝对明代的考成法主要的改良点,在于赋税。
明代的考成法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就是:每个县每年实际收到的赋税,不得小于国家给这个县定额的百分之九十。这就导致地方官拼命的压榨农民,导致农民大量破产逃亡。而地方官为了完成任务,就更狠的去压榨还没有逃跑的农民,然后……
关彝的改良是:国家每年只看你这个县,民册上的户口多了多少,缴税的田地多了多少。至于实际缴纳的赋税是多少,不做具体要求——人和田都多了,那赋税不是自然就该多吗?然后,你们这些地方官都拼命的去查户税,杀大户,吸引少数民族下山归附吧。不然,这政绩啥的可就没有了哦!
“兄长真是天人,好吧,这话我说了很多次了。”
“哎,什么事情,都要实际去做了才晓得到底如何。明年为兄想先在梓潼和巴西郡试行一年。”
“嗯,梓潼和巴西人口、田地都不算少,但比起蜀郡、巴郡又差得远。效果好,示范作用也强。效果不好,对国家伤害也不大。兄长确实深谋远虑。小弟没有二话,定当全力施行。”